江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丽姣发布时间:2021-10-29浏览次数:2258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强学业考核,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1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对象

计划于2022年6月申请毕业且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的研究生具体包括2019级全体研究生及其他未参加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工作时间

2021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工作流程

1.提交考核申请。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中期考核登记”页面填写中期考核内容,提交后请导师审核。

2.导师网上审核。导师在系统“学生毕业管理—中期考核审核”页面填写导师评价内容并完成审核操作。

3.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核查。学院秘书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及学生成绩单按照当前阶段应修学分数及应完成的学业进度,核查学生已修学分是否达标必修环节实践课程是否满足相应进度的学业要求。在系统“毕业—中期考核管理—中期考核审核”页面填写核查意见并完成审核操作。

4.报送考核材料。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学生在“毕业与学位—中期考核审核”页面打印《中期考核表》,签名后报送学院秘书。

5.材料审核归档。学院秘书汇总《中期考核表》,报分管领导审批盖章,确认签名齐全及材料无误后装入学生学位档案盒存档。学位档案关乎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学院需谨慎整理,妥善保管。

四、考核工作要求

1.中期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是培养过程管控的必要环节,未参加中期考核的,无法通过毕业答辩资格审查。

2.学院应对中期考核情况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主动跟踪,要求导师加强指导,督促学生跟上培养进度,对毕业前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的,建议延期毕业。

3.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学院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丰富考核形式,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合理安排考核时间和进程

 

联系人:王大鹏          联系电话:84733251

 

附件:江汉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系统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