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中心实验室管理细则

发布者:胡丽姣发布时间:2021-02-09浏览次数:3656



计算中心实验室管理细则

第一条 管理条例要求各位教师,学生能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条 教学计划内的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任务书,认真填写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在上学期末将教务科提供下学期的课程安排表及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交系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实验室主任配合系分管领导综合排定下学期学生实验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条 非教学计划内的教师和学生或校内其他人员要求上机,都必须事先填写上机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上机。

第四条  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清洁、严禁戏闹、抽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按实验要求步骤进行。

第五条 外来无关人员,不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第六条 实验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所管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负全部责任。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

第七条 实验室应做好防潮、防尘、防水、防热、防盗等工作。下班人员离开前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第八条 建立实验室实验记录本,记录实验情况及仪器故障维修情况。

第九条 健全实验室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和低值易耗台帐。

第十条 对违反实验室规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实验室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